貸款3萬手續(xù)費8千 貸款合同存多處漏洞
車輛被扣押 貸款合同存多處漏洞
此時的馮先生才明白,自己的車是被這個所謂的仁義車行扣下了。馮先生越想越急,隨后他又聯(lián)系對方,表示自己不想借這筆錢了,打算把借來的錢還給他們,把自己的車換回來。然而此刻對方卻突然變了臉,并告訴馮先生,他簽的是貸款合同,合同約定如果提前還款,就屬于違約,需要支付違約金。直到這時馮先生才回想起來,他當時簽字的那份貸款合同上有許多地方是空白的,甚至連還款日期都沒填。
在雙方的交涉過程中,鄭金輝首先是拿出了當初的借款合同和錄制的視頻,要求馮先生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還款,否則后果自負。
被害人馮先生:他說在牡丹江他社會上誰都熟,他手下養(yǎng)一幫小弟,他有收不上來的賬,就讓他們去打,他是連放著高額的錢,扣著車,然后手底下再養(yǎng)點社會性質的小年輕的。
詐騙環(huán)節(jié)精心設計 被害人有苦難言
警方發(fā)現(xiàn),這個所謂的抵押貸款,從發(fā)布廣告、接咨詢電話、到給車估價、簽合同、扣車藏車等各個環(huán)節(jié)都進行了精心設計,不僅讓被害人有苦說不出,而且還會讓公安機關誤以為是經(jīng)濟糾紛,無法立案。
牡丹江市公安局新華分局刑事偵查三大隊民警羅興漢:犯罪嫌疑人他應該是有一些找法律相關人士給他出謀劃策了,然后他這個合同里面,就分布的非常詳細,讓被害人給這個犯罪嫌疑人簽授權書,還有簽車輛的一些質押合同,還有買賣合同,就是說相當于被害人把這個車輛的所有權的問題全部都交給了犯罪嫌疑人,而且他這個時間上面是空缺的,所以說如果他把時間填完整的話,正常簽署的話,這個東西是有法律效力的。
在掌握了確鑿的后,警方?jīng)Q定,對這個犯罪團伙實施抓捕。今年4月8號,牡丹江市愛民區(qū)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經(jīng)法庭審理認為,被告人鄭金輝以及其團伙涉嫌以“套路貸”的方式進行詐騙,性質十分嚴重,并已經(jīng)構成了惡勢力團伙。5月30號,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
審判長:經(jīng)本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判決如下,被告人鄭金輝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0000元,與前罪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5000元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35000元。
在處理這一案件的同時,審理本案的法官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學會分辨套路貸,避免落入圈套。以本案為例,其實有諸多地方可以識破騙局,比如僅以安裝GPS作為保全手段就明顯不合理。而且,在辦理過程中,處處與廣告宣傳不符,消費者在發(fā)現(xiàn)這些疑問的時候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輕易相信。
牡丹江市愛民區(qū)人民法院副院長季明:需要借貸的的過程中,到正規(guī)的,具有資質的借貸機構,或者借貸企業(yè)去辦理這個借貸這個業(yè)務,再一個避免高利誘惑,不能輕信以高利為誘餌的一些借貸行為。那么在簽署合同中,一定要看清條款,必要的時候要咨詢專業(yè)的法律人事,避免蒙受不應有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