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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失聯(lián)前玩耍視頻 警方向網(wǎng)友征集線索

2019-07-11 17:56:52來源:東方資訊

  對話孩子媽媽:

  7月8日和孩子爸爸辦的離婚

  昨天才確認孩子真的出事了

  今天(7月11日)早上,記者輾轉聯(lián)系上了孩子媽媽曾某。

  孩子媽媽說她是昨天通過孩子姑父才確切知道孩子出事的消息,她跟她妹妹一直在廣州上班。

  她告訴記者,她是2009年和孩子爸爸在杭州打工時認識的,2010年生了孩子,2013年領的結婚證。孩子媽媽說,她認識孩子爸爸的時候年紀還很小,只有十七八歲。一開始孩子都是孩子媽媽自己帶,孩子快上幼兒園的時候,夫妻倆去紹興打工。那個時候覺得孩子爸爸脾氣有些暴躁,兩個人時不時會有些爭吵,感情逐漸破裂。

  2015年,她去了廣州:“我自己的爸爸在廣州打工,我就去找了我爸爸。”

  中間孩子父親也曾和她有過聯(lián)系,勸她回家,但她不想再回去,因為感情已經徹底破裂了,加上“孩子爸爸脾氣有點暴躁”。期間,她曾經還給孩子爸爸買過衣服,也打過電話的,再后來聯(lián)系就少了。今年一兩個月之前,她重新加了孩子爸爸的微信,想商量離婚的事。當時孩子爸爸說不同意離婚,還是想和好,但她還是覺得兩個人已經不太可能回到從前。“后來孩子爸爸主動給我發(fā)信息,說同意離婚,不想讓我難過,讓我去千島湖。”

  孩子媽媽先回了重慶老家,想讓老家的舅舅陪著一起去淳安處理離婚的事情。

  2019年7月7日,在舅舅的陪同下,她到了淳安。

  “那天下午,孩子爸爸跟我說孩子被人帶走了,他要去寧波把孩子帶回來。孩子爺爺奶奶非常愛這個孩子,我是知道的,我也很放心的,那時候孩子爸爸這么說,我一直以為孩子是親戚什么的帶出去了,沒太當回事。”

  7月8日,孩子爸爸、孩子姑姑還勸過她,問她要不要再考慮考慮。但她意已決,7月8日上午9點多,兩人辦了離婚手續(xù)。

  手續(xù)一辦完,孩子媽媽就和她舅舅一起返回重慶。7月10日回到了重慶。她現(xiàn)在人還在重慶老家。

  “這次去我也想見見孩子,但是孩子爸爸說這么長時間沒見孩子,怕孩子見了媽媽反而會恨她,就讓她不要見了。”孩子媽媽一直不太相信孩子會出事,直到7月10日孩子姑父給她發(fā)來了搜救的視頻等消息,她才確認孩子出事了。

  今天(7月11日)一早,記者趕到淳安縣民政局,證實章軍夫妻是7月8日上午去辦的離婚手續(xù),臨近中午時辦完手續(xù)。兩人領證登記的時間是2013年5月。當天這里共辦了17對離婚。

  婚姻登記處的工作人員說,在辦離婚手續(xù)過程中,孩子爸爸和孩子媽媽沒有交流過孩子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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