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婚拒返彩禮被拘 女方悔婚彩禮要不要歸還呢?
悔婚拒返彩禮被拘 法院判處女方依法退還所得彩禮
2012年5月,雙方在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xù)的情況下,按農(nóng)村風俗舉行了儀式并開始同居生活。共同生活期間因生活瑣事生氣吵架,馬某離開孟某家。雙方結束同居關系后,兩人因彩禮返還事宜發(fā)生糾紛,孟某訴之中牟縣法院,要求馬某返還彩禮6萬元,馬某要求孟某賠償精神損失5萬元。(本文由四海網(wǎng)編輯wyh獨家整理,如需轉載請標明出處和來源。相關文章鏈接:http://m.qianjiji.cn/life/zonghe.html)
* 聲明:分發(fā)轉載需署名鏈接:http://m.qianjiji.cn/life/20170804/360275.html 本文由四海網(wǎng)特約會員wyh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部分文圖內容可能未經(jīng)嚴格審查,歡迎批評指正。更多:生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