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個稅專項扣除實施細則解讀 2019年個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試行公告
二、《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分總則、享受扣除及辦理時間、報送信息及留存?zhèn)洳橘Y料、信息報送方式和后續(xù)管理等五章共30條。主要內容如下:
。ㄒ唬┟鞔_了享受每個專項附加扣除項目計算起止時間。除規(guī)定了一般時間外,明確了對接受學歷教育和學歷(學位)繼續(xù)教育的,因病或其他非主觀原因休學且學籍繼續(xù)保留的休學期間,以及施教機構按規(guī)定組織實施的寒暑假等假期連續(xù)計算。
(二)明確了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途徑和時間。如:享受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贍養(yǎng)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自符合條件開始,可以向支付工資、薪金所得的扣繳義務人提供上述專項附加扣除有關信息,由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稅款時,按其在本單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計扣除額辦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享受大病醫(yī)療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同時,對從兩處以上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如何享受專項附加扣除進行了明確。
。ㄈ豆妗芬(guī)定,納稅人年度中間更換工作單位的,已經享受過的專項附加扣除的金額,不得在新任職、受雇單位重復享受。
。ㄋ模┟鞔_了僅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ㄎ澹榇_保納稅人合法權益,《公告》規(guī)定,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huán)節(jié)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該扣繳義務人申請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