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專項扣除實施細則 2019個稅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內容
2019-01-11 10:58:15來源:四海網綜合
。ㄈ豆妗芬(guī)定,納稅人年度中間更換工作單位的,已經享受過的專項附加扣除的金額,不得在新任職、受雇單位重復享受。
。ㄋ模┟鞔_了僅取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應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在辦理匯算清繳申報時扣除。
。ㄎ澹榇_保納稅人合法權益,《公告》規(guī)定,一個納稅年度內,納稅人在扣繳義務人預扣預繳稅款環(huán)節(jié)未享受或未足額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在當年內向該扣繳義務人申請補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時申報扣除。
。┘{稅人選擇在扣繳義務人發(fā)放工資、薪金所得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向扣繳義務人報送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ㄆ撸┏掷m(xù)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每年12月份應當對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進行確認。
。ò耍┘{稅人選擇在匯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專項附加扣除信息。
*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用戶sh123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文,生活百科欄目刊載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容僅供參考學習,部分文圖內容可能未經嚴格審查,歡迎批評指正。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