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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長社保繳費具體辦法出臺 延長期內補繳費不影響積分落戶

2020-02-08 17:48:33來源:四海網綜合央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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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悉,申請信息擬通過部門之間數據交換共享,直接轉市級相關行業(yè)主管部門確認匯總并回傳市人社部門和醫(yī)保部門。兩部門按照相關市級行業(yè)主管部門確認的企業(yè)名單,統(tǒng)一延長繳費至7月底。

  下一步,北京市社保中心和醫(yī)保中心提醒,有三項后續(xù)工作需注意:

  一,延長繳費期間的醫(yī)療保險個人賬戶,需要等待繳費款項到賬后,醫(yī)療保險才能將劃入個人賬戶的部分分配到位。

  二,在延長繳費期間,如遇職工申請辦理養(yǎng)老待遇核準、辦理跨省轉移接續(xù)等涉及賬戶清算業(yè)務的人員,參保單位要單獨為其辦理繳費手續(xù)。

  三,為確保參保人權益,參保單位(個人)應在規(guī)定的延長繳費期限內及時補繳社會保險費,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也就不會影響參保人的購房、購車以及積分落戶等需要參照社保權益記錄的資格審核。未在規(guī)定的延長繳費期限內補繳社會保險費的參保單位,視為不享受延長繳費政策,會影響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和個人權益記錄,同時會影響參保人的購房、購車以及積分落戶等需要參照社保權益記錄的資格審核,且超過規(guī)定期限辦理補繳時,收取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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