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學生同上一堂國家安全教育課觀后感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網(wǎng)課公開課學習心得體會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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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意義深遠。首先,有利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總體國家安全觀”。2014年4月15日,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首次明確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這是新時期中國共產(chǎn)黨維護國家安全的根本方針政策。國家安全法規(guī)定:國家安全工作應當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以人民安全為宗旨,以政治安全為根本,以經(jīng)濟安全為基礎,以軍事、文化、社會安全為保障,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托,維護各領域國家安全,構建國家安全體系,走中國特色國家安全道路。公眾廣泛參與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將獲得弘揚總體國家安全觀的良好效果。
其次,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會公眾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意識。國家安全法以“總體國家安全觀”作為指導思想,規(guī)定了一系列不同于傳統(tǒng)國家安全觀的國家安全制度,將國家安全的內涵擴展到政治、經(jīng)濟、文化和社會各領域,突出強調了維護國家安全不僅僅是專門機關的任務,而是所有國家機關、社會組織和公民的義務和職責。通過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一系列活動,可以讓政府和社會公眾有效地了解國家安全法提出的各項要求,從而強化責任意識,提高大家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最后,有利于增強國家安全法普法宣傳的效果。國家安全法設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是為了集中地向社會公眾傳播國家安全方面的知識,便于在短時間內起到良好的宣傳效果,讓更多的社會公眾接觸和了解到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知識,特別是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的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關于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義務,國家安全法第77條明確規(guī)定了以下幾個方面:(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關于國家安全的有關規(guī)定;(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xié)助;(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xié)助;(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此外,該條還明確規(guī)定: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xié)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