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教師失蹤17年后開棺驗尸 警方做DNA鑒定再次緝兇
事后,那具女尸被安葬在村里一條公路邊。
隨著偵查的逐漸深入,路亞麗的丈夫王某浮出水面。
他供稱,妻子路亞麗是他殺害的,并拋尸那口水井。
他說,2003年1月3日凌晨3時左右,他打完麻將回家時驚醒了睡夢中的妻子,兩人發(fā)生爭吵,他便用被子捂住她的頭部,她用腳蹬他,他用右手掐她脖子,“我捂了幾分鐘,剛開始她用手摳我的手,停了一會兒,她就不動了。”
后來,他扛著妻子來到校門口一個爛屋里,返回家中從學校門縫里推出摩托車,并攜帶一把水果刀,他唯恐妻子未死,還用磚頭砸她的頭,“我在她肚子上戳了3刀,還在她大腿上戳了幾刀,總共至少6刀,戳完摸了摸,被子上有血。”
他說,他把妻子捆在摩托車后座上,騎至10多里外的運城市鹽湖區(qū)姚孟鄉(xiāng)北南村田間一灌溉井前,掀開預制板井蓋,將她衣服脫光拋進井里,又包好她的被子衣服,騎摩托車行至董夾路口一空地處,將被子衣服澆上摩托車汽油***掉,并扔掉水果刀。
2003年6月28日,王某涉嫌故意殺人罪,被臨猗縣公安局刑拘。
同年10月9日,運城市檢察院指控王某犯故意殺人罪,向運城市中院提起訴訟。
同時,路亞麗父母也向運城市中院提起民事索賠,要求賠償包括喪葬費等在內的各項費用共計9萬余元。
然而庭審時,王某當庭否認自己作案。
2004年12月10日,山西省運城市中院審判長薛丙辰宣判稱,王某無罪。
運城市檢察院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抗訴,山西省檢察院審查后認為運城市檢察院的抗訴不當,撤回抗訴,后來山西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準許撤回抗訴。#法律#
記者在臨猗縣采訪時,該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稱,當年案發(fā)后,他們高度重視,還成立了專案組全力偵破,盡管至今一直沒有抓到真兇,但他們從未放棄過,一代又一代刑偵人沒有停歇,目前還成立了新的專案組,正全力尋找新,爭取早日破案。
此案最終結果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