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太太離婚獲5萬家務補償 家務勞動補償首例認定意味著什么?
律師說法/
從司法上承認家務勞動價值很有必要
“女性不論是否具有全職勞動工作,都可以記。弘x婚時,除非有夫妻財產(chǎn)分別所有書面協(xié)議,否則任何一方都有權(quán)主張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萬淼焱律師說,“二戰(zhàn)以后,以法律方式承認家務勞動的價值成為全球法治主流。承認婦女在社會和家庭中的獨立人格,認可家務勞動有相當于勞動報酬的請求權(quán)。《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條昭示著我國在推進性別平等方面,尊重著現(xiàn)實的社會家庭形態(tài)。”
萬淼焱強調(diào),“從司法上承認家務勞動的價值非常有必要。”據(jù)她分析,我國大部分家庭的家務仍由妻子承擔,家庭和工作的雙重負擔使得女性超負荷勞動,“家庭不應當是男性免費使用女性勞動力的場所,而家庭中的性別不平等,不僅詮釋著社會性別意識形態(tài),反過來也在推動、強化著整個社會性別不平等。”
有網(wǎng)友質(zhì)疑,本案中五年的婚姻關(guān)系,離婚時的勞務補償僅5萬,平均一年1萬元,有金額過低之嫌。有網(wǎng)友甚至評論稱“在北京,找個保姆一年都不止5萬”。對于此金額是否過低,萬淼焱的看法是,法院判決陳先生給付王女士5萬元家務勞動補償款,是建立在“夫妻共同財產(chǎn)平均分割”且“小孩每月?lián)狃B(yǎng)費也由男方多承擔一部分”的基礎上。對于補償?shù)慕痤~,法院綜合考慮結(jié)婚時間的長短,以及生活情況予以酌定。
顏莉認為,總體上,這次判決具有積極的司法和社會影響。“本次離婚勞務補償判決生效,對此后的司法審判具有一定的參考作用,特別是以后判例對于離婚后補償?shù)臉藴。同時隨著案例的增加,也會建立更加完善的家務勞動補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