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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站百大UP主教學"人肉搜索" “涼風Kaze”又是何許人也?

2021-04-10 07:56:10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就民事責任而言,《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利用信息網(wǎng)絡侵害人身權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二條規(guī)定,網(wǎng)絡用戶或者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wǎng)絡公開自然人基因信息、病歷資料、健康檢查資料、犯罪記錄、家庭住址、私人活動等個人隱私和其他個人信息,造成他人損害,被侵權人請求其承擔侵權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換言之,如果一個人明知小周要報復朱八,還為小周提供“人肉搜索”得到的個人信息,從而為他報復朱八提供助力的,要對朱八的損害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就行政責任而言,《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偷窺、偷廹、竊聽、散布他人隱私行為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就刑事責任而言,《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guī)定,違反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guī)定,“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wǎng)絡或者其他途徑發(fā)布公民個人信息的”也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guī)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

  也就是說,哪怕只是將“人肉搜索”獲取的個人信息放在網(wǎng)上,到達一定程度的嚴重性后,也會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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