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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車輛類型有哪些?南京市新能源汽車補貼細則

2019-05-04 15:36:57來源:四海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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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財政補貼資金申報、撥付流程

  (一)財政撥付實行分級申報制度:各類企事業(yè)單位、社團組織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的,均按工商注冊登記屬地原則申請財政補貼資金。私人乘用車按照消費者戶籍或居住證所在地原則申請財政補貼資金。充電設施按建設所在地的原則申請財政補貼資金。

  1、新能源汽車公共服務領域消費者按屬地所在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新能源汽車私人消費者由汽車銷售機構(4S店)向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充電設施補貼資金由承建服務運營單位向充電設施所在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申請。省屬國有獨資或國有控股企業(yè)消費者、市屬公交企業(yè)直接向市新能源汽車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申請。

  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牽頭單位、區(qū)財政審核匯總后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局。

  2、私人消費者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汽車銷售機構 (4S店)須以扣除補貼后的價格與私人消費者結算。如未按此規(guī)定執(zhí)行的汽車銷售機構(4S店),經查實,將取消下一年度申報新能源汽車財政補貼資格。處理結果抄送車輛制造商并向社會公告。

  (二)財政補貼申報程序:所有申報均采用網上申報的方式。具體步驟如下:

  1、申報單位至新能源車信息管理平臺網站(網站地址:http://221.226.86.226:9012/nyqc/)注冊賬號;

  2、注冊賬號經所屬區(q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審核通過后,申報單位可登陸網站進行日常填報(日常填報不受申報日期限制);

  3、平臺于7月1日至15日(第一批)、9月1日至15日(第二批)、11月1日至15日(第三批)、次年1月1日至15日(第四批)開放申報渠道,企業(yè)須于申報日期內進行申報,逾期申報渠道將自動關閉。一個申報周期內可申報一次,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可退回補正,到期仍不能達到要求的,本批次不予申報,可在下一批次申報;第四批申報未能通過及逾期未報的,將不再受理。

  4、申報單位須于區(qū)、市兩級審核通過后10個工作日內,向區(qū)新汽辦提供自平臺打印的紙質申報材料(帶水印)三份,并加蓋公章(簽名)。

  各區(qū)財政局和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牽頭部門于每次申報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向市財政局和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本地區(qū)申請撥付資金報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資金申請匯總表(車輛購置)(附表2—1)、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資金申請匯總表(充電設施建設)(附表2—2)和相關申請材料,以及本地區(qū)財政補貼資金安排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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