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身男孩清洗費或超百萬 父母怒告店老板
2019-06-17 16:01:21來源:四海網綜合
被勸休學
家屬一怒將文身店告上法庭
2017年9月1日,未滿14歲的濤濤因文身被學校通知暫時休學。
學校的給出的建議休學理由是“學生對校容校貌有較大影響”,建議對全身文身進行清洗,如果無法全身清洗,應對裸露在衣服外面的文身進行清洗。
通過和學校的溝通,徐某得知了文身帶來的害處并認可了學校的建議,濤濤開始休學。
徐某為孩子的未來充滿擔憂:大面積文身的濤濤將無法參軍,考公等諸多選拔,在以后的生活中將會遇到不可預測的諸多煩惱。
2017年9月11日,徐某夫婦將文身店店主之一的吳某告上法庭,理由是吳某侵害了濤濤的健康權,要求退還文身費以及醫(yī)療恢復費和精神損害費。
事實上,濤濤的在江山市內的四家文身店文過身。為什么只起訴吳某,徐某的解釋是,徐某曾經告訴吳某不要再為濤濤文身,而吳某置若罔聞,繼續(xù)為濤濤文身,屬于知情繼續(xù)作亂。
2018年3月15日,江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吳某返還1000元文身費用,并賠償醫(yī)療費等費用共5000元,同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
徐某為此上訴到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年6月12日,衢州中級人民法院作駁回徐某的上訴請求維持原判。
主審法官徐根才判罰做出了這樣的法理解釋:對于尚未滿13周歲的濤濤來說,吳某明知徐某制止仍對濤濤實施文身行為,屬無效民事法律行為。文身行為不僅侵害了濤濤的身體權,也給濤濤的學業(yè)、擇業(yè)、社交等造成了較大的影響,使?jié)凉娜烁駲嘁媸艿搅藫p害,吳某因過錯侵害濤濤民事權益,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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