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班組我的兄弟(2)
時間:2012-04-11 投稿:jerry 在線投稿:

我們的行為目的的最低標準是利他利己,最高標準是舍己利他。
基于這樣的思想,可以認為一切偏離正確的集體行為的個體行為都是錯誤的,應該拋棄的,也是不該發(fā)生的。作為管理人員,深刻領悟員工關系;這是一種情同手足的關系。幫助他就是幫自己,因此要為班組成員創(chuàng)造發(fā)展提升的條件和平臺。他們的提升就是我們的提升。這樣才能充分地發(fā)揮他們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才能談到快樂工作。
有了快樂才會有責任,有責任才有擔當,有擔當才有自信,有自信才有發(fā)展。
我的感悟是:感情是要建立在事業(yè)基礎上的,工作中團結(jié)互助才有兄弟之情,我們的目標就是一切從承載著我們的這個平臺的利益出發(fā),勤奮工作,共圖發(fā)展。
無論做什么事,有承諾,就要有落實,行最重要。在班組會上,我要求班組成員在責任上每人輪流擔當電氣主管,讓他們真實地體會到職位和責任的重量。
雖然說他們沒有真正走上這個崗位,但可以感受到負責與敬業(yè)。每當我看到他們認認真真地做那些早已熟知的日常工作時,我很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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