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人考盲校教師遇阻 校方稱只是按章行事
2019-04-15 09:51:02來源:中華網(wǎng)
全國政協(xié)委員、中國盲協(xié)常務副主席李慶忠曾在全國兩會上多次呼吁,盲人可以勝任教師工作,且在教授盲人學生時還有著獨特的優(yōu)勢,但他們卻因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的限定望而卻步,無法從事教師工作。
從事實來看,盲人應該可以勝任盲校老師的工作。而站在法理角度審視,教師招聘參照公務員的體檢標準也值得商榷。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在職工的招用、轉正、晉級、職稱評定、勞動報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不得歧視殘疾人。這應該是相關部門制訂具體用人政策的基本法律依據(jù)。
此外,《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等均沒有對教師體檢標準作出具體的要求,而教育部頒布的《〈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guī)定:體檢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規(guī)定。換言之,目前的體檢標準是各省自己制定的“土政策”。既然法律沒有規(guī)定教師的視力標準,一些地方或部門擅自出臺的視力門檻,就有違上位法。
事實上,鄭榮權的遭遇并不是個例。近年來,有關教師資格視力或身高等限制引發(fā)了多起輿情,不合理的“身高門檻”已經(jīng)松動并被陸續(xù)摒棄。目前,鄭榮權沒有被拒絕也沒有被錄用,只是被南京市盲校告知等通知,相關部門正在積極溝通協(xié)調(diào),力爭妥善處理。我們期待鄭榮權的事情能圓滿解決,但絕不能止于特事特辦。教師崗位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是否合適,相關部門有必要以這次事件為引子,重新研究并修訂,幫助包括盲人在內(nèi)的殘疾人順利實現(xiàn)他們的教師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