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媽偷電挖比特幣 非法獲利不如電費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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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比特幣?
比特幣(Bitcoin)的概念最初由中本聰在2008年11月1日提出,并于2009年1月3日正式誕生。根據中本聰的思路設計發(fā)布的開源軟件以及建構其上的P2P網絡。比特幣是一種P2P形式的虛擬的加密數字貨幣。點對點的傳輸意味著一個去中心化的支付系統(tǒng)。
與所有的貨幣不同,比特幣不依靠特定貨幣機構發(fā)行,它依據特定算法,通過大量的計算產生,比特幣經濟使用整個P2P網絡中眾多節(jié)點構成的分布式數據庫來確認并記錄所有的交易行為,并使用密碼學的設計來確保貨幣流通各個環(huán)節(jié)安全性。P2P的去中心化特性與算法本身可以確保無法通過大量制造比特幣來人為操控幣值;诿艽a學的設計可以使比特幣只能被真實的擁有者轉移或支付。這同樣確保了貨幣所有權與流通交易的匿名性。比特幣與其他虛擬貨幣最大的不同,是其總數量非常有限,具有極強的稀缺性。
2017年12月17日,比特幣達到歷史最高價19850美元。
單個比特幣耗電近4萬度
“挖礦”是虛擬貨幣“開采”的過程,是通過專用“計算設備”投入算力進行“解題”,在這一過程中需要耗費大量的電力。
實際上,今年4月8日,國家發(fā)改委就發(fā)布了關于就《產業(yè)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征求意見稿明確顯示,虛擬貨幣“挖礦”活動(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名列淘汰類產業(yè)之中。
那么,比特幣網絡到底有多耗電?開采一枚比特幣的成本到底有多高?
對此,記者采訪了中國電子信息產業(yè)發(fā)展研究院、賽迪全球公有鏈技術評估負責人蒲松濤。蒲松濤告訴記者:“由于比特幣是基于工作量證明,與算力相關。要有算力,就得耗電,所以它的耗電量是很大的。也正因為有這么大的耗電量,才能保證比特幣系統(tǒng)的安全穩(wěn)定運行。”
“據btc.com網站數據顯示,截至當前,整個比特幣網絡算力約51.65EH/s,通俗地說,這相當于184萬臺比特大陸S15(算力28T,功率1596W)礦機在運行,一天耗電量約6992萬度。除以當前每天比特幣產量1800個幣,不計算其他成本,每個比特幣單電力就要消耗3.88萬度。”
由此看來,雖然當前比特幣價格昂貴,但是開采一枚比特幣的成本也一點也不低。
員工盜公司比特幣100枚 彼時網絡交易價值達200萬余元
科技公司員工仲某利用職務便利,盜取該公司100個比特幣。近日,海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數據罪,批準逮捕了仲某。這是北京市首例比特幣盜竊案。
海淀檢察院科技犯罪檢察部受理案件調查后發(fā)現(xiàn),仲某是某科技公司運維工程師,其在進行服務器日常維護時發(fā)現(xiàn)服務器內數據異常——有他人試圖通過黑客手段入侵公司服務器并嘗試盜取該公司比特幣。在排除異常干擾之后,仲某心生歹念,利用管理員權限登錄服務器并插入一段代碼,從而將公司的100個比特幣轉移到其在國外網站注冊的比特幣錢包內。
為消除痕跡躲避追蹤,仲某嘗試使用了該網站的私密錢包功能,將10枚比特幣投入私密錢包內,但該功能后被證實為釣魚網站,存入的10枚比特幣已無法找回。案發(fā)后,仲某把剩余的90枚比特幣退回公司。
據被害公司稱,100個比特幣于去年9月16日網絡交易價值達200萬余元。
本案承辦檢察官紀敬玲介紹,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作為一個新興互聯(lián)網金融概念,受到人們熱炒,而央行曾就“虛擬貨幣”發(fā)布風險提示強調:我國尚未發(fā)行虛擬貨幣,也未授權任何機構公司發(fā)行,也無推廣團隊,目前市場上的“虛擬貨幣”均為非法定的虛擬貨幣。
紀敬玲說,依據我國刑法規(guī)定,違反國家規(guī)定,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因此,仲某涉嫌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