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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萬首付不翼而飛 回應:系員工個人行為

2019-06-25 15:48:27來源:新浪網(wǎng)

  購房首付款不翼而飛

  6月21日,購房者蔣女士向記者講述,她于2018年12月23日在北京鏈家海德店購買牡丹園附近的一套房屋,隨后向賣方馬女士和鏈家分別支付了20萬定金和5萬中介費(另外3.06萬的中介費4月26日支付)。

  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記者根據(jù)雙方簽署的合同、資金劃轉協(xié)議等材料發(fā)現(xiàn):

  2019年1月15日,鏈家員工肖某讓蔣女士和馬女士在理房通APP上簽訂了《理房通資金支付服務協(xié)議》,并讓買方將147萬首付資金轉入理房通賬戶。兩天后,理房通APP顯示,該筆資金已經(jīng)劃轉至建委監(jiān)管。

  1月24日,鏈家員工帶領雙方至農行上地支行辦理購房貸款。不過,鏈家員工對蔣女士稱為其辦理的是基準利率貸款,不能去銀行內部,會有銀行員工出來辦理。于是,在銀行附近的一家餐飲店中完成了房貸手續(xù)的辦理。

  貸款遲遲未批復下來,事發(fā)后,雙方向農行上地支行問詢,被告知該行從未收到過這筆貸款申請,并強調從2018年底以來就未曾開展過房貸業(yè)務。

  根據(jù)買賣雙方人士對記者的講述以及提供的材料,在交完首付款、辦理完貸款手續(xù)之后,這筆購房交易遲遲沒有下文,雙方均多次問詢和催促中介,但一直有各種事由使交易無法推進。直到3個月后的4月底,賣方認為買方已經(jīng)根本性違約,將其起訴至法院。

  買方蔣女士對此深感意外。因為在這個過程中,她也一直在催促中介,但是中介告訴她賣方房子事務未處理好,需要等待。

  買賣雙方由此開始直接對話才發(fā)現(xiàn),一直是中介在中間制造矛盾,阻止交易順利完成。

  比如關于首付款147萬元,賣方曾問房子原定的首付款是157萬,為何實際少了10萬?中介對賣方解釋稱是由于買方流動性壓力,想多貸款10萬;但買方說,實際情況是中介告訴她賣方的房子前期的租約中有問題條款,建議暫時少付10萬首付款。再比如,賣方認為時間拖得太久,要求中介催促買方,中介回復稱買方“一直躲著不接收催告函,發(fā)了5次才接收”,事后買方表示從未收到催告,反而是其一直催促中介,但被回復稱賣方的房子出租事情未處理好,如此等等。

  基于此,賣方認為交易違約并不是買方的責任,于是撤銷了對買方的起訴,雙方便聯(lián)合向鏈家總部對前述門店的經(jīng)紀人進行投訴。

  6月17日,蔣女士在上地不動產(chǎn)登記事務中心查詢信息顯示,這次購房交易共有兩次網(wǎng)簽記錄,第一次是1月17日辦理,網(wǎng)簽合同中將一位名為“孫全志”的人士列為共同買受人,而原本作為共同買受人的蔣女士(買受人為其丈夫)則不在其中。與此同時,在房管局的資金劃轉協(xié)議中顯示,若交易不成功,資金退回至孫全志賬戶。

  此次網(wǎng)簽7天之后撤銷,根據(jù)銀行的資金流水顯示,147萬購房首付劃至孫全志賬戶。2月28日辦理了第二次網(wǎng)簽,網(wǎng)簽合同正常,蔣女士為共同買受人,孫全志名字已不在合同中出現(xiàn)。

  買方和賣方均對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記者表示,對整個過程完全不知情,更未出面參與任何簽字,并且雙方均不認識這位名叫“孫全志”的人士。6月22日,查詢住建委官網(wǎng)顯示,這位買賣雙方均不認識的買受共有人“孫全志”,姓名和身份證號碼在鏈家經(jīng)紀人之列。

  6月22日,鏈家相關人士對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記者表示,這是這家店的經(jīng)紀人的個人行為,利用資金監(jiān)管漏洞,偽造合同。目前,這名經(jīng)紀人已經(jīng)自首。

  蔣女士也向記者證實了這一點,她在了解清楚事情之后前往派出所報案,辦案人員告訴她這名經(jīng)紀人已經(jīng)自首。她還對記者稱,當日,她于派出所遇到一位發(fā)生于 2016年的類似事件的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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