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牛軟件侵權被判賠 法院:存在不正當競爭
2019-07-20 11:00:27來源:網易新聞
原標題:“吹牛”軟件侵權“微信紅包” 被判賠50萬
四海網訊 法院經審理認為 該案存在不正當競爭 被告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
因認為“吹牛”軟件使用了與微信相似的紅包界面和聊天表情,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科技公司)和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tǒng)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計算機公司)將“吹牛”軟件的開發(fā)運營方北京青曙網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青曙公司)告上法庭。
7月19日,北京互聯網法院分別對“微信紅包”和“微信表情”兩案進行一審宣判。判決青曙公司構成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賠償騰訊公司經濟損失50萬元及合理開支。
騰訊訴稱
“吹牛”模仿“微信紅包”
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或誤認
騰訊科技公司和騰訊計算機公司(以下合稱騰訊公司)訴稱,青曙公司運營的“吹牛”軟件中的電子紅包頁面與“微信紅包聊天氣泡和開啟頁”相同或構成實質相似,侵害了騰訊公司的信息網絡傳播權。
“微信紅包”相關頁面和“微信”整體頁面構成有一定影響的裝潢,而青曙公司作為同類產品、服務的經營者,整體抄襲、全面模仿“微信紅包”的全流程設計、軟件界面及圖標設計,極易造成相關公眾混淆或誤認,構成不正當競爭。
據此,騰訊公司請求青曙公司立即停止侵害著作權和進行不正當競爭的行為,就其不正當競爭行為消除影響,并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4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