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網(wǎng)

加班用餐猝死不算工傷?人社局:將重新調查

2019-08-10 15:12:16來源:新京報

  第四次不予工傷認定后家屬“很苦惱”

  稷山縣人社局于2017年1月26日受理了,稷山縣城區(qū)中心校關于教師段曉康死亡的工傷認定申請。

  稷山縣人社局根據(jù)國家《工傷保險條例》和《山西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對段曉康死亡的工傷認定申請進行了調查核實。按照國家《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

  2017年3月22日段曉康妻子原紅菲向山西省臨猗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2017年8月22日段曉康妻子原紅菲向稷山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2018年7月6日段曉康父親段李春向山西省臨猗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稷山縣人社局分別于2017年6月29日、2018年1月18日、2019年6月14日對城區(qū)中心校關于段曉康死亡工傷認定的申請,作出不予認定工傷的決定。

  其表哥李凱峰(化名)告訴新京報記者,針對第四次不予認定的決定,“我們有兩個月內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六個月內可以重新起訴,現(xiàn)在沒有勇氣繼續(xù)耗下去,一家人很苦惱。”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