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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女偷送情人29萬元 因違背良俗被判無效(3)

2019-08-21 09:31:22來源:中華網(wǎng)

  違背良俗判無效

  庭審時,吉先生訴稱,自己與妻子許女士共同打拼許多年,才積累了一定財富。想不到,自2018年2月份起,許女士竟背著他與周某發(fā)展婚外情。許女士還瞞著他多次將夫妻共有錢款贈與周某,用于購買奢侈品、償還房貸、車貸、其他生活開銷等。許女士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累計向周某贈與人民幣29萬余元。許女士與周某的婚外情行為違背了夫妻之間的忠實義務,違反了社會公德。吉先生與許女士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合法收入均為夫妻共同財產(chǎn),屬于夫妻共同共有。許女士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又未經(jīng)本人同意將夫妻共有的財產(chǎn)擅自處分給周某,嚴重損害了本人的合法權益,違背了我國法律和社會公序良俗,應屬無效行為。

  周某則辯稱,他與許女士婚外情不是事實,自己只是許女士的專職舞師。許女士付給他的錢有本人應得的專職舞師工資,代許女士支付的房租、開賓館的費用,以及一起吃飯的費用等。本人不應向原告吉先生返還所謂贈與款項。

  許女士表示,她與周某之間確系情人關系,贈與案涉29萬余元也是事實。不存在其他費用一說,每次跳舞她都預先在舞廳前臺付了費用。吃飯、開房款也都是她當場支付的,不在29萬余元范圍內。本人贈與周某的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個人無權贈與。

  海安法院審理后認為,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guī)定,夫妻任何一方均無權單獨處分夫妻共同財產(chǎn)。本案中,許女士未經(jīng)丈夫同意,在不足一年的期間內向周某贈與款項89筆達29萬余元,數(shù)額較大,嚴重侵犯了吉先生對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所有權和處分權,損害了吉先生的合法權益。同時,許女士的贈與與被告周某的接受贈與是基于雙方不正當?shù)哪信P系,有違公序良俗原則,故該贈與行為應確認無效。

  最終,法院判決確認許女士與周某之間的贈與行為無效,責令被告周某返還吉先生(許女士丈夫)人民幣29萬余元,并支付利息。

  一審判決后,在上訴期內,各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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