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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大寶寶滑落嬰兒車摔至昏迷 家長向超市索賠(3)

2019-08-23 09:55:03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根據(jù)侵權責任第三十七條: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超市在門口設置的隔離樁也造成了顧客不便,超市工作人員的行為后果也應當由超市承擔。

  但家長也負有一定的責任。 家長作為嬰兒的監(jiān)護人也負有更高的監(jiān)護職責,他才是保障嬰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如果是路人幫忙

  需要承擔責任嗎?

  對于網(wǎng)友評論中提出的“如果這也要承擔責任,那以后不敢隨便亂幫忙了”,長江日報記者也咨詢了律師:如果這件事情中,幫忙抬車的不是超市工作人員,而是路人,那路人需要承擔責任嗎?

  曹律師介紹道,如果是路人,還是要看抬車的動作,如果抬的動作明顯會造成嬰兒滑落那還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

  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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