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任性犯險獲救后拒付救援費 景區(qū)開出首張罰款(2)
湖北宜昌六驢友無視景區(qū)警告“野泳”被索救援費
本月10日下午,宜昌市點軍區(qū)的這六個人,在南津關大峽谷附近的溪流中游泳。因上游突發(fā)大水致河水水位上漲,6人被困河中無法返回路面,隨即報警。接報后,夷陵區(qū)公安和消防隊員迅速前往施救。隨后,民警將6名當事人帶回小溪塔派出所詢問核實有關情況。此次施救共出動消防車3臺、橡皮艇1艘、警車4臺,消防官兵、公安民警及相關工作人員共54人。宜昌市夷陵區(qū)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盛艷說:
“他們去的這個下牢溪有很多河流溪流,進入下牢溪里面以后,沿路都有嚴禁游泳的標識標牌,包括還有一些進入峽谷地帶的入口我們都有禁止進入戶外探險的提示,所以我們感覺這些游客他們對周邊所有的提示置若罔聞。”
救援工作結束后,為進一步加強警示教育,由宜昌夷陵區(qū)文旅局牽頭,組織多部門共同對當事人進行了法制談話。
“2019年初,夷陵區(qū)的旅游部門、公安、應急管理相關幾個部門,共同針對戶外探險游客這種行為產(chǎn)生的救援有一個規(guī)范性的文件,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就按照流程進行處理。我們是依據(jù)《旅游法》的規(guī)定,游客進入到封閉的或者是不能進入的地段產(chǎn)生的救援,游客應該承擔費用。”
根據(jù)《夷陵區(qū)戶外探險活動救援費用追償暫行辦法》,相關部門還對這兩家人下達了《關于追償救援費用的通知書》,并依法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向6名人員主張追償救援費用。宜昌市夷陵區(qū)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長盛艷介紹,當時被救游客還是有些抵觸情緒。
“總的來說還是比較理解,但是最開始是比較抵觸的,他們認為‘公共資源你就該救我,我為什么還要對后面的費用承擔。’我們反復跟他強調,對你的追償不是目的,更多是要警示更多的人,不要去涉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