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小費遭印尼海關拒入境 大使館這樣回應(2)
2019-09-09 11:34:58來源:頭條新聞
“只要是在簽證的有效期內(家人有效期至29日),自己的家人便可憑借新加坡旅游簽證多次入境。”劉先生表示,自己現(xiàn)場曾先后向印尼海關的工作人員出示了家人往返巴淡島的船票及酒店預訂信息,也提供了29日從新加坡飛回中國的機票,但兩位身著便服的工作人員僅是漫不經心地表示,要將自己及家人交給他們的“官員”(official)。
約10分鐘后,一名身著印尼海關白色制服的“官員”便將劉先生及其家人帶往另一個房間內,并直接辦理了拒絕通關的手續(xù)。
“印尼海關的工作人員作為國家機關的工作者,竟明目張膽做出如此舉動。”劉先生對此哭笑不得,雖然早有耳聞印尼海關向旅客索取賄賂的事情,只是沒想到自己也會碰到。因為事發(fā)突然,激憤之下,一家人并未選擇向中國駐印尼大使館求助。
與劉先生一家不同的是,同樣是在印尼海關,面對“索賄”,張先生在當面向海關的工作人員支付了“小費”后,便被海關順利放行。
張先生向中國青年網記者講述了自己在雅加達入境時被索要“小費”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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