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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臉書開除工程師 當事人稱不后悔當初決定(3)

2019-10-10 09:53:08來源:快資訊

  抗議活動大約從1點半開始,一直進行到當天下午3點多,期間除了抗議以外,尹伊還向在現(xiàn)場的陳姓工程師的家人表示了慰問,得知陳姓工程師家人希望外界不要直接用陳姓工程師的姓名,并且在出現(xiàn)他的照片時,對臉部進行遮擋處理。

  在回到辦公室后,尹伊回想起自己之前的抗議行為,覺得有必要將情況知會上級,由于其直屬上級當天不在辦公室,尹伊便向本組(Core Growth核心增長組)的總監(jiān)口頭匯報了當天參加活動的情況,總監(jiān)隨即要求其撰寫一封郵件,寫明當天接受采訪的情況摘要,包括回答了哪些媒體采訪問題等,尹伊按照要求發(fā)送了郵件。

  9月27日

  上午,尹伊看到了公司HR在26日晚間10點半左右發(fā)送的一封郵件,大意是以尊重陳姓工程師隱私為由,不允許談論關(guān)于陳姓工程師跳樓的事件,并強調(diào)尤其不要在公司外部談論,還在郵件末尾附上了Facebook內(nèi)部提供給員工的心理咨詢輔導服務Lyra的聯(lián)系方式。

  HR郵件強調(diào)不要在公司外部談論員工跳樓事件

  當天下午1點,尹伊被安排參加一場臨時會議,參加者還包括HR和尹伊所在組的總監(jiān),在這次會上,HR向尹伊提出兩點要求:一是以保護陳姓工程師隱私為由,不允許在公司內(nèi)外部談論此事,二是探望陳姓工程師家屬的相關(guān)活動,需要由公司來安排進行,個人不得私自進行。

  對這兩點要求,尹伊提出異議,他認為,陳姓工程師家屬只要求不要使用他的姓名,且肖像照片進行遮擋處理,除此以外并沒有額外的隱私保護要求,此外,尹伊也認為,探望陳姓工程師的家屬不應由公司來安排和決定,應該是個人行為或陳姓工程師家屬委托的律師來安排。

  此外,尹伊也向公司提出兩點要求:一是不能以保護隱私為理由而不討論職場霸凌和不追求揭示真相,二是如果第一條不能得到滿足,就要接受媒體采訪,并公開宣布Facebook壓制員工的言論自由。

  但對于尹伊提出的這異議和兩點要求,HR并沒有做出回應,全程參會的總監(jiān)也并沒有任何表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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