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黔東南州公租房申請條件是什么
貴州黔東南州公租房的買賣政策
《市區(qū)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已率先向社會公布,今年公租房保障對象新增三大群體,包括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職工和區(qū)引進的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外來務工人員。
公共租賃住房的租金實行政府指導價,并應對不同群體實施級差化租金;在投資主體方面,鼓勵社會資金參與公租房建設,并制定了包括稅收在內的優(yōu)惠政策。公租房保障對象新增三大群體外來務工人員首次列入區(qū)公租房保障群體的外來務工人員,可以單獨申請公租房,若全家都在本區(qū)居住,則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每個申請家庭原則上以有正式工作的外來務工人員作為申請人,其他家庭人員作為共同申請人。
申請公租房的外來務工人員,必須滿足以下條件:根據市外來務工人員積分落戶相關規(guī)定達到一定分數線;申請人及其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在市內無私有房產且用工單位未安排住房或未租住公房;申請人及其共同申請人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日之前3年內沒有在市購買、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房產。首次申請公租房的租賃期限為3年。
申請公租房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要滿足以下條件:具有區(qū)城鎮(zhèn)戶口;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一年度當地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市均無自有住房或租住政府公房,雖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房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積在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以下;在市沒有按房改政策購買過公有住房、解困房、微利房等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請人及共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申請日之前3年內沒有在市購買、出售房產或以其他方式轉移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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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公共租賃住房,是指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yè)職工、專業(yè)人才和異地務工人員等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安排專職或兼職工作人員,協助住房保障管理機構,做好本轄區(qū)保障性住房需求申報統(tǒng)計、公共租賃住房的申請受理和資格初審等工作。
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應當協助區(qū)住房保障主管部門采取入戶調查、鄰里訪問等調查核實申請對象及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住房、戶籍等相關信息,協助市屬區(qū)屬房源分配后續(xù)管理工作。
阿勒泰公共租賃住房可以通過新建、改建、收購、長期租賃等多種方式籌集,可以由政府投資,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會力量投資。阿勒泰公共租賃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