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韶涵遭父親控訴怎么回事 張韶涵被父親控訴的真相是什么
然而事業(yè)回春的張韶涵并沒有這么做,即便曾經與母親情同姐妹,也選擇拒絕贍養(yǎng)。舅舅姜禮樂爆料表示,自己的妹妹姜柔伊為了賺取每個月1.2萬(新臺幣,約2500元人民幣)的生活費,去越南教人煎牛排、調制醬料,干上了廉價的家政職業(yè)。
2004年之時,張韶涵因為金錢跟媽媽反目,隨后更是被爸爸媽媽、舅舅、外婆等人聯手指控棄養(yǎng),所有的錢和房產都被家人拿走。隨后的張韶涵事業(yè)也是跌到谷底,靠著借錢度日。
除了母親這么慘以外,張韶涵的父親張志宏也背負上了五六十萬的欠債,淪落到沒有錢可以繳納社保費,過著3天吃一塊面包的貧困生活。
為何事情發(fā)生后才出面指控張韶涵,舅舅姜禮樂稱是因實在看不下去妹妹的這般窘境,想了又想后決定替妹妹討個公道:“沒買房說你買了房,沒打錢又說你已經打了錢,如果有的話我給你跪下,沒有的話你來給我跪下!”
張韶涵爸媽因為揮霍無度,愛賭愛花錢,如今看到女兒又再次火了起來,又開始動歪腦筋了。更是揚言要毀掉女兒的事業(yè),這樣的爸媽真的是活久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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