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房租抵扣內(nèi)容 個稅抵扣房租房東要交稅嗎
2019個稅新法實施,不僅提高了起征點,而且有專項附加扣除的內(nèi)容,其中有一條扣除是租房專項扣除,那么租房專項扣除,是向房東征稅的嗎,還是租戶?來看下!
最近有篇文章很火:突然接到房東打來的電話,被告知“如果你去申報住房租金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我寧愿退房租!”文中房東算了一筆賬:你拿我的信息去申報個稅抵扣,過不了幾天稅務部門就會通知我去“開發(fā)票”,單房產(chǎn)稅一項就需要交納360元(全額租金3000元乘12%),這還沒算增值稅和附加稅等!你申請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墊進去500元。
實事求是地說,該房東的計稅方式并不準確,但在申報專項扣除正在如火如荼進行的當下,這確實會讓不少人心存疑慮:人們申報的租房專項扣除,是否會變成稅務機關向房東征稅的線索?
去年《個稅法》迎來史上最大的修訂,不僅將起征點從3500元提高到5000元,更大的“稅收紅包”是提出子女教育、繼續(xù)教育、大病醫(y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yǎng)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之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細化了政策,給出了具體的適用范圍、扣除標準等。
由國家稅務總局開發(fā)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軟件,則從2018年12月31日起已經(jīng)式上線,人們則需要填寫個稅申報信息。這對很多人來說還是第一次,也是一次扎扎實實的納稅人教育普及活動。
目前個人出租房產(chǎn)的名義稅率是:增值稅1.5%,個人所得稅10%,房產(chǎn)稅4%,加起來達到15.5%,這是個相當高的名義稅率。但因為還存在扣除成本,實際上一般實行的是“稅費綜合征收率”,大約5.6%(比如2016年起廣州的規(guī)定是:個人出租住宅房屋月租金月收入從2000元到30000元的,稅費綜合征收率為6%)。以前述網(wǎng)文當中3000元的月租費來說,按5.6%算,房東需要交納的是168元錢,而不是網(wǎng)文中那么夸張的幾百塊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