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聰被限制消費是為何?王思聰被限制的消費行為包括哪些?
2019-11-09 11:42:10來源:四海網綜合環(huán)球網
9日,中新經緯記者從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獲悉,王思聰已被上海市嘉定區(qū)人民法院發(fā)布限制消費令。
上述限制消費令顯示,法院于2019年08月12日立案執(zhí)行申請人曹悅申請執(zhí)行上海熊貓互娛文化有限公司其他合同糾紛一案,因熊貓互娛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被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王思聰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據了解,上述高消費行為包括: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ǘ┰谛羌壱陨腺e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ㄈ┵徺I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ò耍┲Ц陡哳~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ň牛┏俗鳪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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