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馬美女副市長受賄細節(jié)曝光 行賄者7個月內向其行賄464萬元
經姜保紅介紹,孫某認識了王某。王某先是以350萬元價格收購了孫某合伙人的公司占股,之后又以“轉讓協(xié)議”的方式,收購了孫某和姜保紅母親代持的公司60%股份,轉讓費為3900萬元,王某支付了3200萬元。
為這事,孫某給姜保紅轉賬40萬元以表示感謝。
2017年3月15日,天祝遠鑫實業(yè)有限公司登記注銷。
此后,姜保紅覺得,孫某可能掌握了她受賄的,認為此人不可靠,為撇清關系,姜保紅先后退還了包括購房款、現(xiàn)金在內共計364萬元。剩余100萬元,姜保紅用于了個人消費。
而在7月10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又公開了《臨洮縣人民檢察院訴張長慶挪用公款、行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披露了武威市委原書記火榮貴、武威市原副市長姜保紅的部分受賄事實。
張長慶曾任古浪縣政協(xié)副主席(不駐會),古浪鑫淼精細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2017年辭去公職。2018年7月13日因涉嫌挪用公款問題,被留置。2019年因涉嫌挪用公款罪、行賄罪,被批捕。
據判決書:2010年至2017年期間,張長慶為了和時任武威市委書記火榮貴搞好關系,為其在企業(yè)經營、項目審批、資金使用等方面提供幫助,先后給予火榮貴人民幣100萬元、美元30萬元、歐元3萬元。
上述錢款,有的是“拜年費”,有的是“過節(jié)費”,還有的是給火榮貴兒子的學費。
除了火榮貴,判決書還顯示,2015年至2018年期間,張長慶還送給時任武威市發(fā)改委主任、武威市副市長姜保紅(另案處理)人民幣29萬元、黃金300克價值人民幣8.55萬元。
判決書中有姜保紅的證言,稱張給她送錢的目的是為了和其搞好關系,搞好關系以便今后能得到其對他公司的關照和支持。另外,張知道其和火榮貴關系好,想通過給其送錢,和火榮貴搞好關系。
值得一提的是火榮貴和姜保紅。兩人共事數年;饦s貴2010年至2017年任武威市委書記。姜保紅則自2012年起,先后擔任武威市招商局黨組書記、局長,武威市發(fā)改委黨組書記、主任,于2016年任武威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
2018年7月,火榮貴宣布被調查,一個月后,姜保紅被宣布調查。
2019年1月10日,火榮貴和姜保紅被同時宣布雙開,兩人的雙開通報均顯示“搞權色交易”。
2019年9月26日, 因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火榮貴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