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犯一天監(jiān)獄都沒進過 殺人犯未進監(jiān)獄紙面服刑15年背后真相
2、搖身變“村官”,再度因罪獲刑
與此前15年“服刑”時的低調(diào)不同,2007年“刑滿釋放”的巴圖孟和開始活躍起來。從頭開啟“清白人生”的他,頂起了一個又一個光環(huán)。
首先是解決工作。2008年6月至2009年10月,巴圖孟和在該旗烏珠爾蘇木薩如拉塔拉嘎查任會計;2009年10月至2017年5月,又連續(xù)當選嘎查達。
第二是蒙混加入黨組織。2009年1月,巴圖孟和向薩如拉塔拉嘎查黨支部申請入黨。時任烏珠爾蘇木黨委書記陶某,明知其因犯罪被判刑之事,且其入黨程序不規(guī)范、材料不完整,仍擅自簽字蓋章并同意接收其為預備黨員、正式黨員。
第三是搖身一變當選旗人大代表。半月談記者了解到,巴圖孟和被判刑的資料并未在檔案中體現(xiàn),使其得以在2012年當選為陳巴爾虎旗人大代表。
然而,一再僥幸的巴圖孟和,并未走好后續(xù)的人生道路。
2017年,巴圖孟和職務犯罪問題東窗事發(fā)。經(jīng)查,他在擔任嘎查達期間,騙取草原生態(tài)獎補資金24.5萬余元,并指使他人虛列獎補資金發(fā)放表,侵吞嘎查集體草場草原生態(tài)獎補資金28.2萬余元。
2017年9月4日,巴圖孟和因涉嫌貪污犯罪被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2018年1月,巴圖孟和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不僅如此,就在巴圖孟和被檢察機關(guān)立案偵查前幾個月,韓杰持續(xù)20多年反映的巴圖孟和“紙面服刑”問題,終于引起當?shù)刈⒁狻?/p>
2017年4月7日,陳巴爾虎旗人民檢察院向陳巴爾虎旗公安局下達將巴圖孟和收監(jiān)執(zhí)行刑罰的檢察建議書;4月10日,呼倫貝爾市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巴圖孟和進行收監(jiān)。
2018年6月14日,陳巴爾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一份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巴圖孟和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由于此前巴圖孟和所犯故意殺人罪并未服刑,法院決定對巴圖孟和所犯故意殺人罪、貪污罪數(shù)罪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17年4月11日至2032年4月10日),并處罰金20萬元,剝奪政治權(quán)利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