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出獄殺同伙 捂死對方妻女埋尸!曾與男死者冒充警察作案遭處罰產(chǎn)生矛盾
重慶男子肖新祿在云南昆明殺害男子陳某后,用他身上的鑰匙打開他家房門,將他妻子和女兒捂死,還趁夜色將母女倆的遺體運往山上與陳某埋在一起。此前,他與陳某冒充警察作案,落網(wǎng)后接受處罰時產(chǎn)生矛盾,孰料出獄后他竟制造“滅門慘案”。11月27日,記者采訪獲悉,目前昆明市檢察院指控他犯故意殺人罪和盜竊罪已提起公訴,此案尚在進一步處理中。
陳某一家三口被埋尸的大山。
累犯肖新祿今年46歲,小學文化,無職業(yè),重慶市江津區(qū)人。
被他殺害的一家三口中,男主人姓陳,今年54歲,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qū)人。
日前,昆明市檢察院公布的一份起訴書顯示,2019年3月28日中午1時左右,肖新祿將男子陳某騙到他居住的昆明市官渡區(qū)家中,趁陳某不備用事先準備好的石頭猛擊陳某頭部,將陳某打翻在地,他見陳某還在掙扎,又用腳踩住陳某脖頸直至其死亡。
事發(fā)后,肖新祿用他在該小區(qū)樓下超市購買的編織袋將陳某尸體包裹好,于當天下午6時左右用陳某的大眾捷達汽車,將陳某拉到昆明市官渡區(qū)中國科學院云南省天文臺附近的山上掩埋。
同年3月29日晚上7時左右,肖新祿竄至昆明市盤龍區(qū)某小區(qū),用在陳某身上找到的鑰匙打開陳某家的門,將他妻子及女兒用事先準備好的手銬分別控制在兩間臥室內(nèi)。
次日下午4時左右,肖新祿用一件衣服捂住陳妻口鼻將她捂死,又用一塊濕毛巾及毛毯將陳某女兒的口鼻捂住直至死亡。
案發(fā)當晚9時左右,肖新祿到大樹營一商鋪購買了4個編織袋,回到作案現(xiàn)場將兩人尸體裝好。
3月31日早上,肖新祿到一小區(qū)門口以50元為報酬,將收垃圾的一名男子帶至陳某家中,他們將陳妻和女兒的遺體包裹好后,搬到陳某的那輛捷達車后備箱內(nèi),當晚7時左右,肖新祿將兩人尸體拉到那座山上,挖坑掩埋在陳某旁邊。
2019年4月2日清晨5時左右,肖新祿在云南省楚雄州被昆明市盤龍區(qū)公安分局民警抓獲歸案。
知情人士稱,經(jīng)法醫(yī)鑒定,陳某女兒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致死方式為徒手捂、堵口鼻,陳妻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致死方式為徒手捂、堵口鼻及扼壓頸部,陳某系機械性窒息死亡,致死方式為鈍性外力作用頸部。
肖新祿當初殺害陳某后,把他身上的車鑰匙、行駛證、駕駛證、手機(價值1700元)以及陳某戴在手上的戒指全部拿走,將陳某價值2820元的那枚戒指送到昆明一家店鋪典當,收到1200元現(xiàn)金。
殺害陳妻和女兒后,他還拿走陳妻的手機(價值500元)及陳某女兒的平板電腦(價值900元)和手機。
2019年3月31日至4月1日,肖新祿將陳妻手機微信余額分3次套現(xiàn)及消費,總金額為8250元。
后來,肖新祿準備出售陳某價值42000元的大眾捷達車,但因價格未談攏沒有成交。
經(jīng)查,肖新祿殺死陳某一家三口制造震驚當?shù)氐?ldquo;滅門慘案”后,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5.6萬余元。
一位接近昆明司法系統(tǒng)的權(quán)威人士稱,肖新祿是一個累犯,他曾多次犯招搖撞騙罪,2004年11月12日被云南省楚雄州南華縣法院、2013年8月25日被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區(qū)法院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分別于2006年6月9日和2015年2月1日刑滿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