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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4人“反傷”持刀行兇者 結果:認定正當防衛(wèi),不批捕

2020-12-29 15:33:37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檢察官釋法

  正當防衛(wèi)是法律賦予每個公民最基本的人身保護權利。當遇到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特別是暴力侵害時,任何人都有正當防衛(wèi)的權利。為維護公民的正當防衛(wèi)權利,鼓勵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2020年8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依法適用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指導意見》;2020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fā)布6起正當防衛(wèi)不捕不訴典型案例,進一步明確正當防衛(wèi)制度的法律適用,教育引導人民群眾依法行使正當防衛(wèi)權利。

  本案中,檢察官秉持客觀公正立場,擯棄“唯結果論”“各打五十大板”“誰能鬧誰有理”“誰死傷誰有理”等錯誤取向,通過認真審查案件證據(jù),深入查明案件前因后果,分清是非曲直,依法認定周柏等4人的行為屬于正當防衛(wèi),于法有據(jù)、于理應當、于情相容,有效捍衛(wèi)“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促進弘揚社會正氣。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檢察官呼吁廣大人民群眾在處理鄰里關系時,要與人為善,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多一些謙讓、多一份包容,和平理性處理矛盾糾紛,不要意氣用事,更不能恃強凌弱,不能靠武力解決矛盾糾紛。

  來源:人民日報客戶端、電白檢察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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