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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自行車撞女兒的母親獲刑:用老虎鉗施虐 孩子稱并不知道每次被打的理由

2021-01-22 11:34:23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一審判決:被告人并未真心悔罪不宜從輕 判刑2年

  灞橋區(qū)法院認為,被告人董某經(jīng)常性以打罵、凌辱等手段摧殘、迫害年幼的女兒,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成虐待罪。被告人與前夫離婚,本就對年齡尚小的被害人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作為母親應盡全力在生活上、精神上給予女兒更多關愛,但被告人卻對剛滿6周歲的女兒打罵、凌辱長達三年之久,期間董某經(jīng)過學校、社區(qū)、公安機關的多次勸說、批評、教育、處罰,仍屢教不改,暴力手段不斷升級,造成被害人身體不斷受傷,使被害人遭受常人無法忍受的痛苦和折磨。被告人董某的主觀惡性較大、手段殘忍、行為后果嚴重,其案發(fā)后雖有主動投案情節(jié)、當庭表示認罪認罰,但其庭審中堅持認為毆打被害人系因母女感情疏遠、被害人做錯事,自己并未長期折磨被害人,可見,被告人并未真心悔罪,還未認識到自身行為對被害人造成的傷害,故不宜對被告人從輕處罰,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不予采納。

  近日,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華商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判決已生效,而小草已被其生父帶回家撫養(y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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