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小果母親:自己所做系母愛 “母親會為兒子做一切,不會去考慮后果”
1月30日晚上,央視播出專題片《孫小果的復活與覆滅》,孫小果母親出鏡講述了孫小果的成長經(jīng)歷。
此外,昆明警方介紹,孫小果幾次犯罪,作案手法“暴力性”很強。時隔20多年,當年的受害者在提到事發(fā)情況的時候,仍舊“渾身不由自主地顫栗”。
專題片中,警方講述了孫小果作案的一些細節(jié)。
“打人打到認不出對方”
我們知道,孫小果在20多年前兩次被判刑,尤其第二次是死刑。他20年前的作案手段、作案細節(jié)首次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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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0月16日,孫小果第一次犯罪。
當時,在昆明市一條主干道環(huán)城南路上,孫小果和其他四名男子將兩名女青年強行拉上車,開到郊區(qū)偏僻的地方實施違禁詞已過濾。
當時孫小果并不是主犯且未滿18歲,被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這次,孫小果的母親孫鶴予做了假病歷,用保外就醫(yī)的方式,讓孫小果一天牢也沒坐。
1997年,孫小果第二次作案。在一個叫做茶苑樓的賓館,孫小果一周時間內(nèi)先后強奸4名女性,其中1名是未滿14歲的幼女,另外3人是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
此外,他還在一家娛樂城非法拘禁并虐待侮辱兩名女性,造成嚴重傷害。
“他的行為是很暴虐的。”昆明市公安局刑事犯罪偵查支隊一級警長蔣彪出鏡,披露了孫小果當時殘忍的作案手段:“(他)讓女孩咬著一個石茶幾的面板,咬住,拿嘴咬住,然后他在上面一腳踢上去。小女孩反抗不愿意,他讓手下人拖到樓下去打,打到什么樣的標準呢?打到他認不出來。”
蔣彪說:“我在接觸其中一個被害人的時候,那女孩說到當年的情況,渾身都不由自主地顫栗。”
第二次犯罪,孫小果于2010年4月出獄,實際服刑不到13年。
2019年3月,孫小果因在KTV打架踢爆對方膀胱造成對方二級重傷,被再次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