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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歲老人被兒孫騙轉走24萬 法院判決:要求返還24萬元

2021-02-24 16:37:34來源:四海網綜合

  2月24日,最高法召開新聞發(fā)布,首次發(fā)布人民法院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9旬老人遭遇兒孫“強行啃老”案件。最高法強調,該案體現了反對子女“強行啃老”的價值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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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法通報的案情顯示,2017年1月13日,龔某華及其女兒龔某將龔某華的母親,92歲的周某,帶至農村信用社某營業(yè)廳,對其賬戶進行掛失,取出存款24萬元并存入龔某賬戶。

  周某系文盲,上述柜臺業(yè)務辦理均由龔某操作,銀行業(yè)務員需要周某拍照確認時,龔某將坐在輪椅上的周某推到柜臺攝像頭前拍照,再推回等候席,將材料讓周某捺完印后再交給銀行業(yè)務員。龔某、業(yè)務員均未和周某進行交流。

  周某訴至法院稱,龔某華及龔某以幫助辦理銀行存款為由,將其騙至銀行并轉走存款,周某得知后,要求龔某返還,遭到拒絕,故訴請龔某返還上述款項。

  浙江省嘉興市南湖區(qū)人民法院認為,周某在龔某華將其存款取出并轉移時對該項事實并不知情,龔某華在未取得周某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周某的存款轉移到個人賬戶占有,其行為侵害了周某的財產所有權,應當返還存款。

  關于龔某認為案涉存款系周某贈與給龔某華的抗辯,法院認為,并無相關證據予以證實,且根據周某的陳述,龔某華取得其存款的行為并非出于其自愿給付,故對龔某的抗辯,不予采信。該院判決龔某返還周某24萬元。

  對于該案的典型意義,最高法介紹,公民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老年人由于身體狀況、行動能力等原因,往往難以有效管理、處分自有財產,在此情況下,子女更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的財產權益。

  最高法強調,本案體現了反對子女“強行啃老”的價值導向,符合中華民族傳統(tǒng)美德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人民法院在審理此類侵犯老年人權益的案件時,應當充分查明老年人的真實意愿,堅持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秉持保護老年人合法財產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有效定紛止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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