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中醫(yī)與小30女子"三結三離" 女方辯稱離婚是大爺子女導致愿繼續(xù)照顧他
第二次離婚:
婚姻維持7個月,價值百萬的房屋過戶給女方
第一次離婚后,羅大爺和賈女士并沒有斷了聯(lián)系。羅大爺稱,賈女士買了房子,但還一直問他要房貸,他也一直在給,每次三、五千,最多一個月給七、八千,而且都是拿現(xiàn)金,賈女士也常到他那里去訴苦。
“她要錢就找我,我心腸軟,所以就一直給,給了一年多。這樣相當于我和她離婚了,還是給她拿錢,而在離婚后,我沒有司機,沒有老婆,和兒女分開住,保姆照顧我,我就說還是把老賈喊回來,不如再結婚算了。”羅大爺在律師調(diào)查時說。
但對于羅大爺?shù)倪@個想法,子女們并沒有同意。吳先生稱,他們告訴羅大爺,可以把賈女士喊回來,工資開高點,但兩人不結婚,“我們就是為了防止老太爺被騙,當時給賈女士的工資是每月1萬元”。
不過,讓吳先生等人沒有想到的是,2018年5月,羅大爺和賈女士復婚了。但是,婚姻僅僅維持了7個月,2018年12月,雙方再次解除了婚姻關系。
在離婚協(xié)議書上關于財產(chǎn)分割部分寫著:雙方無共同財產(chǎn)分割。離婚后男方自愿將婚前名下,位于綿陽市涪城區(qū)的某小區(qū)的一套房屋的產(chǎn)權歸女方所有,男方配合女方辦理房屋產(chǎn)權過戶手續(xù)。
“我們都來不及反應,15天后,2019年1月,老太爺與賈女士在綿陽市涪城區(qū)民政局完成了第三次結婚登記。離婚后這么快就復婚,而且房屋過戶到了賈女士名下,明顯就是在騙取房屋,那套房屋價值120余萬元。”吳先生說。
羅大爺則稱,賈女士告訴他,因為與他的子女不和,擔心羅大爺去世后,其子女會將其趕走,所以就讓他把房屋過戶到賈女士名下,而賈女士會陪他到“百年之后”,那樣,即使羅大爺去世了,賈女士也有地方居住。而之所以離婚,就是把房屋辦成贈予。
“當時把我逼到了,因為穿衣、脫衣都需要人照顧,她就不管我。在生活上通過折磨我,讓我把房子過戶給她。”羅大爺在律師調(diào)查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