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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舉報局長和兒媳出軌 舉報者被訴侵犯隱私被判賠償并道歉

2021-04-14 21:06:25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不認可判決】

  舉報者被訴侵犯隱私,被判賠償女方精神損失費5000元并道歉

  令王先生想不到的是,父子倆會成為被告。“2017年她(前兒媳)起訴我兒子,說侵犯了她的隱私。2018年,海門市法院判我賠償她精神損失費5000元,還要向她賠禮道歉,最后是從我銀行卡上直接扣過去的,我是不認可這個判決的。”

  記者獲得的海門市法院相關刑事判決書顯示,這位局長以自訴人的身份訴稱,王先生父子自2016年4月以來,長期在網(wǎng)上對他進行誹謗,2018年6月,他以父子倆涉嫌誹謗罪向海門市法院提起控訴。

  這份判決書還顯示,海門市政府對王先生的舉報于2017年7月30日進行了網(wǎng)絡回復,尚未發(fā)現(xiàn)王先生舉報的涉事局長存在違規(guī)從事經(jīng)營活動和打擊報復情況,但涉事局長通過手機QQ曖昧聊天的行為確實存在,對自身名譽造成不良影響,相關部門已給予其紀律處分,免去其海門市某局局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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