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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1.5億"警虎"落馬后首亮相 出現(xiàn)在法庭上的他已是滿頭白發(fā)

2021-05-28 07:59:50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落馬1年多后,內蒙古“老虎”馬明首次亮相,出現(xiàn)在法庭上的他已是滿頭白發(fā)。

  2021年5月27日,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馬明受賄一案。

  據(jù)檢方指控,馬明2000年在吉林省工作時就已經(jīng)開始斂財了,從那時起至2019年,他在吉林省、內蒙古先后斂財超1.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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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孫政才手下被提拔

  馬明,男,漢族,1957年10月生,今年64歲,遼寧遼中人,1984年6月加入中國***,1975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經(jīng)濟學碩士,研究員、副總警監(jiān)。

  公開資料顯示,馬明在吉林省、內蒙古自治區(qū)先后工作。

  1975年7月,馬明成為吉林省德惠縣米沙子公社知青,1978年8月到吉林財貿(mào)學院財政金融系財政專業(yè)學習,1982年8月畢業(yè)后成為吉林省財政科學研究所科員。

  從1982年8月至2012年6月,他在吉林省工作了30年,歷任吉林省松原市副市長,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省財政廳副廳長(正廳長級),省商務廳廳長,遼源市委書記等。

  2011年5月,馬明任吉林省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2012年1月任吉林省副省長。

  觀海解局注意到,馬明在吉林工作時,曾是吉林省委原書記孫政才(2009年至2012年任吉林省委書記)下屬。在孫政才任內,馬明從遼源市委書記崗位上調任吉林***一把手。

  2012年6月,馬明跨省赴內蒙古工作,擔任內蒙古自治區(qū)副主席,自治區(qū)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督察長。

  2018年1月,馬明履新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2019年12月1日被查。

  據(jù)檢方指控,馬明斂財始于2000年。那年5月,時任吉林省對外貿(mào)易經(jīng)濟合作廳副廳長的馬明履新松原市副市長,馬明在松原市收了第一筆錢。

  在之后的19年時間中,馬明一路斂財一路高升,官至省部級,斂財數(shù)額超1.5億。

  山東省淄博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

  2000年至2019年,被告人馬明利用擔任吉林省松原市委常委、副市長,吉林省商務廳黨組書記、廳長,吉林省遼源市委書記,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副省長、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府副主席、公安廳黨委書記、廳長,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或者利用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yè)經(jīng)營、職務調整、案件處理和獲取貸款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785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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