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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因收費過低被警告處分 最低應收41萬卻僅收五千元

2021-06-03 08:37:15來源:四海網綜合

  長沙律協(xié)官網的處分通報在代理一起民事案件中,最低可收律師服務費為41萬余元,但長沙一律師僅收5000元。近日長沙市律師協(xié)會官網通報了該起案例,認定該律師過分低于律師收費指導標準,構成不正當競爭,對涉事律所和律師嚴某某給予警告的行業(yè)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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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湃新聞注意到,涉事律師不但一直未收到該5000元律師費,還遭到投訴人兩次向律協(xié)發(fā)起的存在虛假陳述、擾亂審判秩序、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等投訴。

  長沙律協(xié)官網5月26日公布的《湖南XH律師事務所、嚴某某律師不正當競爭一案》披露,2017年5月9日,委托人劉某某經朋友介紹請求嚴某某律師代理潘某某訴劉某某等人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礙于朋友情面,嚴某某律師決定接受委托,并指派肖某律師擔任該案劉某某一審程序的訴訟代理人。當日,湖南XH律師事務所與劉某某簽訂《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費為5000元,至今未收到劉某某該筆律師費。

  調查組查證發(fā)現(xiàn),肖某律師在代理過程中正常履職,沒有證據(jù)證明有違《民事訴訟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同時,該案訴訟標的為15212400元,湖南XH律師事務所與劉某某簽訂的《委托代理合同》中約定收費總額為5000元。依據(jù)《湖南省律師服務收費行業(yè)指導標準》的相關規(guī)定,本案依照訴訟標的最低可收律師服務費為411248元,但本案《委托代理合同》約定收費總額為5000元,屬于采取過分低于律師收費指導標準進行收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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