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月薪總監(jiān)被降職為前臺 法院判決公司支付經(jīng)濟補償26萬余元
2021-06-08 14:20:5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一審判決結果:公司應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支付陶某某解除勞動合同的經(jīng)濟補償262665元。
公司不服,向深圳中院提起上訴。
二審判決:調崗的目的必須是正當?shù),不得帶有侮辱性,一審判決正確
深圳中院認為,本案二審爭議焦點為:公司應否支付陶某某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
公司主張出于公司經(jīng)營管理的需要,安排陶某某負責電梯及考勤設備優(yōu)化工作,必要且合理,且公司并未與陶某某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廣東省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用人單位調崗的目的必須是正當?shù),不得帶有侮辱性。公司將陶某某的職位從信息管理中心總監(jiān)降級為普通員工,將其辦公地點從辦公室調整到8樓樓梯大廳的前臺位置,一審認定該調崗行為明顯具有侮辱性和懲罰性,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確認。陶某某向公司郵寄《關于要求支付賠償金的律師函》,并告知公司其將于2019年6月17日交還門禁卡和其他資料后,不再回公司上班,該行為應視為陶某某向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一審認定公司存在違法調崗的事實,應支付陶某某解除勞動合同經(jīng)濟補償金262665元,于法有據(jù),本院予以維持。
二審判決如下: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wǎng)用戶yanfang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站收錄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容僅供參考學習,文圖內容如存在錯誤或侵害您的權益,請與我們聯(lián)系,本站承諾2小時內完成處置反饋工作。
經(jīng)濟相關信息
中部六省經(jīng)濟排名
2021-06-03
實體經(jīng)濟是哪些行業(yè)
2021-06-02
2萬月薪總監(jiān)被降職為前臺 法院判決公司支付經(jīng)濟補償26萬余元
2021-06-08
老師忘帶監(jiān)考證求助交警 網(wǎng)友調侃當年忘帶準考證的孩子長大了
2021-06-08
湖北考生拍題上傳被取消考試資格 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2021-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