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演丁晟喊話光線 質(zhì)疑宣發(fā)費用2700萬花到哪里?

2018-05-03 09:31:48來源:四海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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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宣發(fā)的錢花到了何處?

  丁晟:想要花這些錢的依據(jù)

  丁晟在文章中提到投資方支付了光線2700多萬宣發(fā)費和1000萬票補款,“我只想知道這些錢花完的依據(jù)。”新京報記者問:“當初在簽合同的時候,有沒有將花費明細寫進合同里?”丁晟答道:“我的身份是導演,這個事兒是氣不過了,發(fā)了這個東西,關于合同條款,方便的話可以問下投資公司。”

  在投資方和光線的多次溝通下,投資方收到光線的一個表格,丁晟說,表格上只有各個項目加起來的總數(shù),“他們應該給所有投資方明細的,因為任何一筆花費應該有依據(jù),投資方的錢是真金白銀付給光線了,所有的花費都應該有對應依據(jù)才能證明都花了嘛,表格上各個項目都有,但是不夠清楚,只有總價,沒有單價。這些東西是任何投資方的法務和財務都接受不了的,但是大家都比較客氣,我覺得我需要發(fā)聲。”丁晟舉了個簡單的例子,“比如所有的硬廣,是不是應該有協(xié)議,你把協(xié)議加個附件,大家都知道為什么加起來是這些錢。但是他沒有,只告訴你硬廣包括很多城市,總數(shù)告訴你就完事了。”

  對此,霍爾果斯青春光線影業(yè)有限公司回復稱“沒有權(quán)利和義務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包括宣發(fā)明細在內(nèi)的任何信息和資料。”丁晟對此回應道:“我其實不是第三方,我其實可以代表所有投資方,因為我是這個項目實際的負責人,起到一個樞紐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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