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臺探親證停留多久?入臺探親證什么申請方式
2019-01-20 08:54:49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五、延期方式:
申請人應(yīng)於停留期間1個月效期屆滿前,備齊:
。ㄒ唬┭悠谏暾垥。
。ǘ┤氤鼍吃S可證正本。
。ㄈ┐箨懲鶃硗ㄐ凶C或護照尚馀1個月以上效期。
。ㄋ模┭悠谫M用新臺幣200元,逕向入出國及移民署各縣市服務(wù)站申請(不受理郵寄申請)。
(五)代申請人身分證正本﹝驗畢歸還﹞。
一親等:父母子女。
二親等: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三親等: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曾孫子女、外曾孫子女、伯叔姑、舅父、姨母、侄兒女、外甥兒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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