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網首頁
當前位置:四海網 > 知識大全

花椒直播被判賠償墜亡吳永寧母親3萬 吳永寧墜亡事件回顧

2019-05-22 09:39:14來源:四海網綜合

16.jpg

  因此,本案被告密境和風公司應負有網絡空間中對網絡用戶一定的安全保障義務。

  “花椒直播”平臺作為信息存儲空間的網絡服務提供者,且該平臺具有盈利性,與吳永寧共同分享了打賞收益,理應對其承擔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

  吳永寧上傳“花椒直播”平臺的視頻大部分為高空危險視頻,其攀爬及表演高空危險動作過程中未穿戴防護設備。被告曾經邀請吳永寧參與代言活動,可見其對吳拍攝視頻內容的危險性是明知的,對可能造成的危險結果也是可以預測的。但被告未對吳上傳的危險視頻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措施,系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同時,被告也未對吳永寧進行安全提示,故對吳永寧墜亡存在過錯。

  法院同時指出,被告的這種審查義務應是在明知或應知上傳的視頻內容可能具有危險性,并可能會產生風險的情況下進行的“被動式”審查,而非主動審查義務,否則會苛以平臺過重的審查義務,造成過高的運營成本,不利于行業(yè)發(fā)展。

  北京互聯網法院最終認定,被告應該對吳永寧的墜亡承擔相應的網絡侵權責任,但吳永寧本人應對其死亡承擔最主要的責任,被告對吳永寧的死亡所承擔的責任是次要且輕微的,被告應賠償原告各項損失共計3萬元。

* 聲明:本文由四海網用戶wyh原創(chuàng)/整理/投稿本文,知識大全欄目刊載此文僅為傳遞更多信息,幫助用戶獲取更多知識之目的,內容僅供參考學習,部分文圖內容可能未經嚴格審查,歡迎批評指正。
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