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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被判賠王老吉廣藥100萬 這么多年糾紛終于塵埃落定

2019-08-17 07:50:08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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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時,法院的判決書認定,加多寶在商標許可合可終止后,為保有在商標許可期間對紅罐涼茶商譽提升所做出的貢獻而享有的權(quán)益,將紅罐涼茶改名為“加多寶”的基本事實向消費者告知,主觀上并無明顯不當;在客觀上,加多寶使用“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原來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加多寶涼茶了”廣告語并不產(chǎn)生引人誤解的效果,并未損害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和消費者的合法權(quán)益,不構(gòu)成虛假宣傳行為。

  王老吉與加多寶的廣告語糾紛案于2013年在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當時,廣藥集團訴稱,加多寶公司在廣告宣傳中,極力推廣“王老吉改名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這兩句虛假宣傳廣告詞,構(gòu)成不正當競爭。并稱此舉是將紅罐加多寶與原來的紅罐王老吉之間畫等號,向消費者傳遞一個錯誤的信息:王老吉這個名字被棄用了。廣州南沙一商店經(jīng)營者彭某娟由于有相關(guān)涉案行為也成為被告。

  加多寶公司答辯稱,其廣告不存在任何誤導成分。“紅罐”、“紅罐涼茶”是加多寶公司知名商品特有名稱,有唯一指向性,即加多寶產(chǎn)品,不存在任何誤導。關(guān)于“王老吉改名加多寶”的廣告語,加多寶公司從沒做過。

  在一審判決中,法院判決加多寶公司停止使用相關(guān)廣告語進行宣傳,賠償廣藥集團人民幣1000萬元經(jīng)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并在指定的報紙、網(wǎng)站公開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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