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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賠償王老吉 加多寶為什么要賠償王老吉

2019-08-17 11:22:21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8月16日,白云山公告稱,關(guān)于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與武漢加多寶等之間的廣告宣傳糾紛一案,最高院判決加多寶賠償廣藥集團、王老吉公司共計100萬元,駁回廣藥集團、王老吉其他訴訟請求,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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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此起糾紛始于2015年。因武漢加多寶在其廣告宣傳或產(chǎn)品包裝上使用“全國領(lǐng)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武漢加多寶、豐彩公司、瀟湘晨報在其廣告宣傳或產(chǎn)品包裝上使用含有“全國銷量領(lǐng)先的紅罐涼茶——加多寶”、“中國每賣 10 罐涼茶,7 罐加多寶,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寶,配方正宗當然更多人喝”或“加多寶涼茶獲準為國家級非物質(zhì)文化遺產(chǎn)代表作”的廣告語等行為,廣藥集團及王老吉大健康公司認為,上述宣傳損害了王老吉商標和商譽、構(gòu)成不正當競爭,將武漢加多寶等三被告訴至長沙中院。

  當時一審判決認為,上述廣告詞的宣傳行為構(gòu)成不正當競爭的虛假宣傳行為,被告武漢加多寶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nèi)賠償原告廣藥集團、王老吉大健康公司經(jīng)濟損失共計人民幣 9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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