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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報26歲女教師墜亡事件 26歲女教師墜樓真相

2019-11-04 11:28:52來源:四海網綜合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qū)分局關于“2019.8.28何某墜樓死亡事件”不予立案的情況通報

  2019年8月28日凌晨1時40分,何某(女,26歲,通江縣人,巴中市巴州區(qū)某小學音樂教師)從其住宅置信逸都花園某單元14樓墜下身亡。接警后,我局立即趕赴現(xiàn)場開展調查工作。

  調查證實,2019年8月27日晚,何某與丈夫陳某某(男,34歲,巴州區(qū)人,巴中市恩陽區(qū)某中學音樂教師)等四人在巴州城區(qū)內某酒吧飲酒。8月28日1時24分,酒后的何某和陳某某在回家途中因瑣事發(fā)生爭吵。兩人進入住宅樓電梯到達其所居住的樓層14樓后,何某欲離開電梯,被陳某某阻攔,繼而雙方便在電梯內發(fā)生互毆,造成何某此前修補的一顆牙齒掉落,導致何某情緒更加激動,后何、陳兩人離開電梯,繼續(xù)在14樓樓道中爭吵。在此過程中,何某翻越14樓樓道窗戶跳樓身亡。

  通過現(xiàn)場勘查、調取視頻資料、走訪調查、尸體檢驗等工作,我局認定何某墜樓身亡系自殺,排除刑事案件。經調查,確認網絡傳載何某的傷痕照片,系何某于2019年6月23日在家欲跳樓時,陳某某阻攔拉扯所致,當時陳某某腿部、手部亦有傷痕。同時,在何某8月28日凌晨墜樓身亡前,我局未接到何某本人及其親友、同事的報警和求助。

  綜上所述,在何某墜樓身亡事件中,沒有犯罪事實發(fā)生。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二條之規(guī)定,我局遂于2019年11月1日對“2019.8.28何某墜樓死亡事件”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qū)分局

  201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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