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智博獲刑三年三個月 以賣口罩為名詐騙11.7萬元
2020-03-17 12:46:03來源:四海網(wǎng)綜合
被告人黃智博在庭審中稱,自己沒有工作,平時沒有收入,“我去找了(醫(yī)用口罩的資源),沒有找到。”黃智博還表示,愿意退臟,詐騙款均用于自己的消費。
“我當時一時沖動把人拉黑了,后面我覺得自己很不對,想退賠,但還沒來得及退賠就被抓了。我知道我錯了,我擔心自己的父母身體。”黃智博說。
辯護人認為,本案被告人黃某某系初犯、偶犯,平時表現(xiàn)良好,沒有犯罪記錄和前科。黃某某主觀惡性比較小,系一時沖動,到案后如實供述,配合偵查機關的調查取證。同時,黃某某家屬積極幫助退賠全部的贓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從實際上彌補了被害人的損失。
浦東新區(qū)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網(wǎng)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款,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犯罪事實清楚,確實、充分,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黃某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坦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三款,可以從輕處罰。綜上,建議判處被告人黃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三年六個月以下,并處罰金。被告人黃某某的行為給社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具有較大的社會危害性,應受刑罰處罰。
在最后陳述環(huán)節(jié),黃智博再次表示,“這件事情真的是我做錯了,我覺得很愧疚,想找被害人退錢,但自己的號被封了就找不到他,后來想加她老公的號想退就被抓了,真的很對不起,我知道自己錯了。不希望自己的事情影響了父親的身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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