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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將男性納入家暴保護對象 家暴也是一種犯罪

2019-03-28 16:05:57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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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標題:湖南將男性納入家暴保護對象,男性被家暴也能找婦聯(lián)

  四海網(wǎng)訊,男性也將納入家暴保護對象;針對老年人被施暴的現(xiàn)象,老齡工作機構(gòu)也應在職責范圍內(nèi)保護好家暴受害人合法權(quán)益 ……

  3月27日,湖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在長沙開幕。湖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杜家毫主持會議。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蓮玉、黃關春、楊維剛、王柯敏、向力力、周農(nóng),秘書長胡伯俊出席會議。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吳桂英、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田立文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草案)》二審稿。記者注意到,草案二審稿做出了多處修改。

  3月27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辦法 ( 草案 ) 》二審稿。

  去年11月,草案首次提請人大審議。與之前的一審稿相比,草案的二審稿擴大了家暴行為和家暴受害人范圍。

  遭遇家暴,男性也可以找婦聯(lián)

  草案一審時,男性該不該納入被保護主體是焦點話題之一。一審稿中提出,各級婦女聯(lián)合會應當“為受害婦女提供服務和支持,維護婦女合法權(quán)益”,引發(fā)“女同志找婦聯(lián),男同胞該找誰”的討論。二審稿中,此處已改為“為受害人提供服務和支持”。

  針對未成年人、殘疾人等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一審稿提出,各級工會、共產(chǎn)主義青年團、殘疾人聯(lián)合會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nèi),依法做好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工會會員、未成年人、殘疾人合法權(quán)益維護工作。對此,不少委員在一審稿審議時呼吁重視老年人被施暴現(xiàn)象。

  這一問題在二審稿中也得到了完善。根據(jù)二審稿,老齡工作機構(gòu)也應當在職責范圍內(nèi),依法做好 " 家庭暴力受害人 " 合法權(quán)益維護工作。

  長沙天心區(qū)反家暴基地負責人鄒美紅告訴瀟湘晨報記者,這樣的修改更全面,“當今社會不是只有婦女才是受害者,還有老人家及軟弱的男士也是受害者”。

  令鄒美紅印象深刻的是一個上門女婿的案例。“男的老家是河南農(nóng)村的,來長沙這邊做了上門女婿,結(jié)婚七八年了,岳母罵他,他老婆也打他,生氣了就扇耳光,他就一直過得不開心。”鄒美紅說,男子向她求助后,他們就上門找雙方做工作,經(jīng)過多次溝通,最終成功調(diào)解,“后期幾次回訪,也說沒問題了”。

  經(jīng)常性宣揚隱私也算家暴

  草案一審稿中,家庭暴力的定義為: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jīng)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記者注意到,二審稿中擴大了“ 家庭暴力” 的范圍,把“侮辱、誹謗、宣揚隱私、跟蹤、騷擾”等 “精神暴力”也納入了家暴范疇。

  “在暴力形式上,盡管毆打等身體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流,但辱罵、誹謗、宣揚隱私、跟蹤、騷擾等精神暴力的嚴重性也越來越凸顯。”鄒美紅認為,精神暴力通常會使受害者產(chǎn)生自卑、恐懼、焦慮、抑郁等心理、精神方面的傷害,也屬于家庭暴力的一種形式。

  鄒美紅告訴記者,3月初天心區(qū)法院就處理了類似案例,受害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后,對方不打人但是去受害者的單位對受害者進行誹謗、騷擾,法院依法對其治安拘留5天。

  審議現(xiàn)場

  第三者打合法配偶算不算家暴

  27日下午的分組審議現(xiàn)場,多名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對草案二審稿提出了自己的建議。

  袁運長委員認為,家庭成員的概念不好界定,“第三者打合法配偶算不算家庭暴力?兒媳打老人算不算家庭暴力?”

  王紹剛委員認為,應擴大家庭暴力定義的外延。王紹剛是省婦聯(lián)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她說,目前家庭成員的界定還沒有將前配偶納入家庭暴力的實施范圍,但實際工作中發(fā)現(xiàn),有不少離了婚仍糾纏、威脅、毆打前配偶的案件," 對這部分家暴的案件,司法機關在處理時認為是家庭糾紛,受害者難以獲得有效保護 "。

  農(nóng)村作為家暴高發(fā)區(qū)如何防范

  草案二審稿提出,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單獨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機構(gòu)、福利機構(gòu)設立臨時庇護場所,也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臨時幫助。袁運長委員認為,此處“臨時”的時長應該具體化,“家庭暴力可能經(jīng)常性發(fā)生,這個臨時是指幾個小時還是一個星期,費用由政府負擔還是家庭負擔,都應該明確”。

  “其他的都很全面了,我關注的是違反了以后怎么辦,在什么情況下會受到什么樣的處罰。”鄧軍民委員提出,草案還應明確家庭暴力的法律責任," 最重要的是能夠制止家暴行為 ”。

  不少委員認為,農(nóng)村是家庭暴力高發(fā)區(qū)。蔡建和委員認為,農(nóng)村、社區(qū)可以建立反家庭暴力的理事會,對家庭暴力行為進行勸阻,“有家庭暴力的,應該限制參評‘文明家庭’、‘星級農(nóng)戶’,在村里面公開,大家都來譴責他”。

  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鄉(xiāng)鎮(zhèn)和街道網(wǎng)格化管理

  在反家庭暴力的預防教育方面,二審稿還提出要求,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 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網(wǎng)格化管理 "。

  家庭暴力存在一定的隱蔽性,如何及早發(fā)現(xiàn)?草案二審稿規(guī)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和婦女聯(lián)合會應當組織從事反家庭暴力工作的人員,定期開展反家庭暴力有關知識和技能培訓。

  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將反家庭暴力工作納入社區(qū)管理內(nèi)容,明確人員負責反家庭暴力工作,并定期開展家庭暴力排查、評估等預防工作,消除家庭暴力隱患。

  孩子遭遇家庭暴力,怎么辦?草案二審稿是這樣規(guī)定的: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學習家庭教育知識,關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適當?shù)姆椒ń逃陀绊懳闯赡耆,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正確履行監(jiān)護職責。

  禁止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歧視和傷害未成年人。

  接到家暴受害者投訴,各機構(gòu)應如何處理,草案二審稿做出規(guī)定: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婦女聯(lián)合會、受害人所在單位接到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的投訴、反映和求助,應當采取下列措施:傾聽受害人的訴求,告知受害人的法律救濟途徑;勸阻、制止家庭暴力行為,對加害人進行批評教育,告知加害人可能承擔的法律責任;協(xié)助受害人報警、醫(yī)療救治、傷情鑒定、庇護求助、心理咨詢、法律援助;為受害人提供家庭糾紛調(diào)解、法律幫助和社會服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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