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覺中國維權套路 靠碰瓷賺錢年入3億
聲音 自媒體應付出運營成本
虛構版權牟利 情節(jié)嚴重或涉三罪名
針對視覺中國用無版權照片牟利這一行為,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張新年律師表示,若視覺中國通過圖片搜索技術將網上的圖片盜用至其網站上,再聲稱具有相應版權予以售賣或“維權”的行為經有關部門調查屬實,則依據(jù)《著作權法》及《民法總則》的規(guī)定,視覺中國已經構成對相關圖片權利人著作權的侵犯且涉嫌不當?shù)美,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同時,若視覺中國以自己根本不具有版權的圖片作為事實基礎進行所謂“維權”的行為,可能涉嫌詐騙罪或敲詐勒索罪。
北京博審律師事務所劉博今律師也表示,視覺中國若以虛構的版權,要求公司付款,可能涉嫌詐騙罪或者合同詐騙罪,但他強調,涉罪的前提是需造成對方損害并達到嚴重程度。
此外,上海律師丁金坤還表示,如果視覺中國以虛構的版權,捏造虛假的被侵權事實,起訴對方索賠,還可能涉嫌嚴重擾亂司法秩序,將會涉及虛假訴訟罪。
丁金坤表示,維權訴訟是維護版權人的合法權益,是正當行為,但如果走向極端,以不正當方式牟利,則該行為本身也會被法律制裁。此外, 針對在本次事件中,圖庫方的不當行為引發(fā)了輿論的關注和譴責,使得網站關閉、整改,不屬于免責事由。如關停網站的行為給客戶造成了損失,律師表示,相關客戶可以依據(jù)《合同法》及雙方的合同約定主張權利。
隨著公眾號、微博等各類自媒體如雨后春筍般涌現(xiàn),由此產生的圖片、文章、視頻著作權侵權糾紛數(shù)量較往年有大幅增長。法院法官提醒網絡公司及個人,厘清法律所規(guī)定的合理使用范圍,對于非合理使用的情形應當取得他人授權并支付報酬。對于宣傳內容所使用到的圖片、文章,要加大作品創(chuàng)作的投入,要舍得投入成本,形成的著作權也要注重版權登記。購買他人作品時要注意合法來源的審查。
保護創(chuàng)造性勞動 “二次拍攝”產生著作權
究竟什么樣的圖片算侵權?
第一種情況,《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性的勞動。視覺中國直接將他人的logo圖案做了矢量圖、打上水印,其中沒有“創(chuàng)造性勞動”,當然不能享有著作權,視覺中國拿這個“蓋戳賣錢”本身就是對著作權的侵權。
第二種情況,廣義上的“二次拍攝”, 一些官微編輯不理解:自己家的樓、自己家的產品被拍攝做成圖片之后,怎么成了人家的知識產權?其實,商品、大樓本身并不產生攝影作品的著作權,相反在拍攝過程中,攝影師是付出創(chuàng)新性勞動的,包括光線調整、明暗對比等,所以“二次拍攝”會產生著作權。
第三種情況,肖像權和攝影作品著作權之間的沖突。這次很多公眾人物、明星站出來吐槽:自己在一些公開場合的照片被攝影師拍了之后,賣給了視覺中國,自己一分錢都拿不到。肖像權和著作權屬競合關系,搞活動讓攝影師來拍照,如果不是事先厘清著作權歸屬的話,那么照片著作權就是攝影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