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順風車開門致人亡 網(wǎng)約車平臺被判擔責
2019-06-27 11:18:13來源:搜狐網(wǎng)
原標題:乘客搭順風車開車門致人身亡 滴滴被判擔責案二審
四海網(wǎng)訊 一家三口乘坐順風車時,孩子下車開門與一輛電動車發(fā)生碰撞,致電動車駕駛員不幸身亡。一審法院在保險公司理賠范圍外,認定順風車司機及乘客應擔責50%,死者自擔20%責任,同時,“滴滴順風車”運營平臺北京運達無限科技有限公司被判承擔死者的損失。因運達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6月25日,該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據(jù)悉,該案系首例網(wǎng)約車平臺被判擔責的案例。
法院:平臺獲得巨額利息沉淀收入
2018年2月6日,陳某一家三口在北京動物園北門利用微信小程序中的“滴滴出行”乘上了順風車司機尹某的車。下車時,車剛剛停下,陳先生8歲的兒子便打開車門,恰逢王某駕駛電動摩托車駛來,撞上車門,后經(jīng)搶救無效后死亡。
一審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運達公司從本次順風車訂單中獲取了6.9元信息服務費,享有了因順風車運行而產(chǎn)生的利益,且因順風車司機需要通過提現(xiàn)來獲得車費,故運達公司可以從沉淀在其支付平臺的車費中獲取利息收入,獲益巨大。
同時,尹某利用他人的行駛證注冊順風車服務,不符合《北京市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指導意見》中“提供合乘的車輛需是駕駛員本人所有”的規(guī)定。法院一審判決尹某和陳某一家承擔50%賠償責任,運達公司擔責30%,王某自擔20%責任。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