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麗江反殺案唐雪獲國家賠償18萬 被羈押324天后被認定正當防衛(wèi)

2021-10-21 15:10:50來源:四海網綜合

  作為近年來影響力最大的正當防衛(wèi)案件之一的“麗江反殺案”,迎來最新進展:近日,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作出賠償決定,決定賠償該案當事人唐雪18萬余元。

  2019年2月春節(jié)期間,麗江市永勝縣,面對家門口持菜刀砸門的醉酒男子,“90后”退伍女兵持削皮刀、水果刀防衛(wèi),最終刺死醉酒男子。案發(fā)后,唐雪被刑拘、批捕。

  ▲唐雪

  2019年8月,紅星新聞等媒體就該案發(fā)布系列報道后,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云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時間針對新聞輿情發(fā)布通報稱,該院對此案高度重視,派人閱卷,對案件事實、證據(jù)依法全面審查,指導案件辦理。

  2019年12月30日,云南省檢再次發(fā)布通報稱,唐雪行為系正當防衛(wèi),依法不負刑事責任。同日,永勝縣檢察院對該案撤訴,唐雪獲釋。

  永勝縣檢察院在《不起訴決定書》中稱,唐雪家人及住宅多次被醉酒男子李某湘侵犯,特別是在凌晨1時許家門被砍砸、出門后又遭李某湘腳踢拳毆,唐雪先持削皮刀反抗,后持水果刀反抗,系為保護本人和家人的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的自行防衛(wèi)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屬于正當防衛(wèi),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唐雪家大門上留下的被刀砍過的痕跡

  2020年5月,“麗江反殺案”被寫入最高檢工作報告。最高檢提到,指導地方檢察機關查明淶源反殺案、麗江唐雪案等影響性防衛(wèi)案件事實,依法認定正當防衛(wèi),引領、重塑正當防衛(wèi)理念,“法不能向不法讓步”深入人心。

  2021年5月,唐雪委托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律師殷清利、王艷濤,向永勝縣檢察院申請國家賠償共計18余萬元。

  唐雪在《國家賠償申請書》中說,從2019年2月10日被刑拘,到2019年12月30日從看守所釋放,她累計被侵犯人身自由324天,她和家人均背負了巨大的精神壓力。

  ▲2021年5月,唐雪委托律師向永勝縣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部分)

  唐雪此前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說,事發(fā)后,其父母為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離開了老家,居無定所;此外,至今仍有部分網絡言論認為她系“故意傷害”“故意殺人”“不構成正當防衛(wèi)”“是殺人犯”,令她難以接受。

  唐雪表示,她始終認為自己沒有做錯,“我沒有故意去挑釁。別人都登上家門了,不是我有意去制造這些麻煩。”

  2021年7月20日,永勝縣檢察院作出《刑事賠償決定書》,決定賠償唐雪18萬余元,其中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12余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6萬元。這一數(shù)額,與唐雪的請求賠償數(shù)額大體一致。

  永勝縣檢察院還表示,基于唐雪被不起訴后,案件被全國媒體廣泛宣傳報道,客觀上已經起到了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的作用,經協(xié)商,在送達《刑事賠償決定書》時,由該院檢察長當面向其賠禮道歉。

  ▲永勝縣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相關內容

  2021年10月20日,唐雪代理律師、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主任殷清利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日前,唐雪已經收到相關國家賠償款,“歷時兩年多,麗江唐雪正當防衛(wèi)案終于完美辦結。”

  殷清利表示,自2017年“于歡防衛(wèi)過當案”以來,曾經“沉睡”的正當防衛(wèi)條款被逐漸激活,唐雪案在2019年底被認定為正當防衛(wèi)、不起訴,并于2020年寫入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不僅對2020年9月“兩高一部”出臺正當防衛(wèi)指導意見起到推動作用,而且唐雪國家賠償案件的完美辦結,將“以賠促防”,發(fā)揮倒逼和反向審視的功能,進一步增加司法機關及人員辦理正當防衛(wèi)類案件的責任感,有力捍衛(wèi)“法不能向不法讓步”的法治精神,切實弘揚社會正氣、維護公民正當防衛(wèi)基本權利,具有典型的個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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